借主和贷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09:40
最初,会计学中,书上说:把吸收进来的存款记在贷主名下,称为“贷”表示“欠人”。把付出去的放款记在借主名下,称为“借”表示“人欠”。那么根据把吸收进来的存款记在贷主名下,如果那时一个人A去存款,那么在银行的登记中,A应该是贷主,银行应该是借主吧?可是根据“把付出去的放款记在借主名下”这句话,借主应该是从银行借走钱的人,而不应该是吸收存款的人。那么和“A应该是贷主,银行应该是借主”就矛盾了?同理,一个人B去银行贷款,B应该是借主,银行应该是贷主。可是书上第一句话说贷主是存款的人呀?

这是针对两个对象的,一是银行 一是个人, 现在事例你个人的帐,你存1000元
到银行,那么你的帐是这样做的,
借: 银行存款 1000元
贷:现金 1000元,
意思就是说你的银行存款多了1000元而现金少了1000元

书上说:把吸收进来的存款记在贷主名下,称为“贷”表示“欠人”。谁能吸收存款?银行对吗.所以,这个"贷"是以银行为主体,而对存款到银行的人来说就是把存放在银行的款记在借主名下,称为“借”表示“人欠”。
这个借贷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就象刀刃和刀背一样,看你针对的对象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