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与名称变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3:38:35
某有限公司原有两个股东A/B,A为法人。
但是AB都想退出,欲转让给CD。
办理工商变更时,工商所办事员提出:此操作涉嫌倒卖公司,极有可能CD在办理税务变更时出现问题,比如今后开不了票等等。
现在AB与CD商量,分两步走:
1)AB暂时不退出,但是将公司股份大部转让给C,C做法人;
2)过一段时间,AB将剩余股份转让给D;
问题是:
1)如此操作是否可行?
2)C欲在第一步同时变更公司名称,是否可行?如何操作。
3)有何注意事项?

建议找个法律顾问咨询,C要想做法人是需要很长时间主要是手续太多,而且大份额股份转让是要经过工商部门的允许的,除非特殊情况,比如重组,收购(收购是要有被收购的理由的),而变更公司名称原则上在3年内可以,以后要走很多手续,因为牵扯到免税问题。还是找法律顾问,里面的东西太多不是三两句就能说的清楚的

第一、AB将股份同时转让给CD,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应该不会存在税务无法变更的问题;当然分2步走也是可以的,但似乎没有这个必要。准备一份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变更公司名称不妨碍股权的转让,可以同时进行.事先多准备几个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