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人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7:35:07
我的爱人上月应聘到一国字员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员!至今己快一月了,通过了其所谓的考试正式做了其下属的一名保险代理人员,但公司并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其工资达到1500才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和办理保险),而且连一分钱的基本工资都没有,我认为只要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证劳动合同(哪怕是试用合同),而且基本工资也应该有的是吧?请问这家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有悖<<劳动法>>的要求?

保险代理人是代理制不是雇佣制,签的合同也是代理合同,业务员的工资就是佣金,没有固定的工资,连交的所得税都不是工薪收入所得税,而是按劳务所得交所得税,但是保险业务员的收入也可以很高,你能挣多少就挣多少,每人管你,只要交税就行,也可以说业务员是自己给自己发工资,所以选择了这行就得认可这行的收入形式,没什么可说的。

您的爱人既然考过了保险代理人,就有资格代理该公司的产品,得到佣金。您所期望的劳动和同不同于代理合同。保险代理人属于个人代理,达到1500才是合格的个人代理人,可以得到该公司的代理资格。不是劳动法里面的雇佣关系。所以不归劳动法来规范。

保险代理人员的工资本来就是“下不保底,上不封顶”的,这个都是一样的。

你爱人和保险公司不是签劳务合同,是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