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件中派出所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32:08
本村村民刘某2003年年底娶妻,2008年夏离婚,之后一直是无业游民。其间因老婆无法忍受其为人的懒惰而和他分居。2003年结婚后造新房子在刘老头家对面,相隔一条路。07年之后经常找刘老头家的岔。
事件1:刘老头家的南瓜棚无故被刘某破坏,拆除。
事件2:刘老头种的菜地上的菜被刘某破坏,拔掉。
(这两件事情都是刘老头亲自在场,均亲眼看着被其破坏)
事件3;刘老头家的房屋是出租的,2008年夏天半夜两点刘老头家的租客窗户玻璃被刘某用石头打破,窗户下刚好是租客的床头,租客被吓得半死,晚上报警,当地派出所不出警,第二天早上再打电话,才来。并是刘老头家自己拍下现场。
事件4:2008年10月租客家的司机拉货回来,因在刘某家背后堆的石头旁边撒了泡尿,被刘某打破其汽车前挡风玻璃,并拿出马刀追着司机满屋跑,直至司机讨饶还不休,刘家老太婆说了几句,刘某扬言要宰了刘老太婆。租客报警,当地派出所潘民警来记录,大家向其说明刘某有马刀,可是潘民警没有做刘某的笔录,更没有收取其凶器。甚至连刘某的姓名都没有询问就这样回去了。使得刘某的胆子越来越大。(特别要强调的是刘某有个表兄弟在当地派出所当指导员)
事件5:2008年11月7日下午,刘某无故把一个空啤酒瓶仍在刘家门口,租客家当家人刚好回来,刚下车想询问情况,就被刘某打中眼睑,鲜血直流。结果导致租客眼睑破裂,缝了5针当租客要回击时被周围看客死死拉住,此时刘某已经手握钢筋备战了。当时又报警了,当地派出所潘民警做了租客的笔录,又一次没有为刘某做笔录,更没有收取刘某的钢筋,甚至刘某还大胆得站在派出说民警的旁边看笑话,嘴巴里还念叨着,“什么嘛,什么嘛。派出所照样不把我怎么样”
事件6:2008年11月7日玩10点,刘老头女婿回家时,刘某又出来了,本来女婿知道这件事后本想和刘某谈谈为什么经常找丈人家麻烦,可才说了“经常出来找事情了”刘某就用脚踢车门,嘴巴里念叨着“找事情”这摆明了找茬嘛,刘家儿子和女婿就教训了他,打了刘某一顿。之后刘家女婿走了,刘某因为吃了亏,回到家中就拿出之前的马刀又找刘老头算账,敲开刘老头家的门,挥舞着凶器要想杀了刘老头,刘老头和儿子在夺取刘某的马刀时导致刘某头部受伤。刘老头家报警,潘民警出警,把刘老头关了一夜,刘某入院治疗。
请问各位业内人士,或专业人

有1`

事件1,2
关派出所什么事?
事件3:把玻璃砸烂了,派出所出警能起到什么作用?
事件4:派出所要负一定的责任,这已经是个治安案件了,派出所笔录不做就把人放走,属于不作为,但是没收缴马刀是另一回事,可能刘某把刀藏了,派出所问他要他不给呢?
事件5:同上,派出所同样属于不作为
事件6:刘老头受伤了,是什么伤?轻微伤的话,可以要派出所出面,双方调解,要刘某赔钱,如果是轻伤,也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要求派出所抓人
因为构成轻伤了,已经是刑事案件了,可以坐牢的!
至于是轻微伤还是轻伤,要等刘老头出院,然后到派出所开个委托法医鉴定的单子,再到县级公安局法医室去做个法医鉴定
也因为是这样,派出所才会放人的,派出所要根据法医做出来的鉴定,才能决定这个案件怎么处理
我看了这六个事件,估计刘某是有神经病,所以派出所才不会管的
我是个警察,就事论事,不懂加我QQ24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