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未经其养父同意私自把其养父的一套抵帐房办在自己名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3:58:07
甲在开发商处开了正规发票,并在房地局办理了产权证,之后用这套房屋抵押给了典当行,由于其手续齐全,典当行借给甲20万,到期甲未能归还典当要求执行此房屋,请问如甲构成诈骗,那这套房子是否算善意取得,典当有权执行此房吗?

不太明白。
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比较完成的手续的,这房如果原来是他养父的,他是怎么拿到甲名义的发票和合同并办理产权证的?理论上讲,没有他养父的授权可配合,办不了。如果办了,那文件是怎么来的?这一点对判断他行为的性质很重要。建议找律师具体谈谈。

如果房产证在他名下,并由他办理了抵押,那抵押权人诉讼后是有权要求执行此房的。

典当行有权执行此房,甲养父的损失要有甲来负担,这是不当得利

典当公司可以执行该房产,
甲的养父只能向甲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