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因该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2:35:40
我签的都是旧合同~公司现在承认我工作了2年,因当赔偿我2个月的补偿金.但补偿金的标准他们是这样算的:

1.只给基本工资,不包括各种奖金,补贴等等.特别要提的是这个基本工资,只有500元,低于地方最底工资680. 公司说不达到最底工资的余额会把我补上,最后他帮我结算2个月的补偿金竟然才是900多,她说是基本工资还要扣除什么所交的保险费用(具体什么费用电话里没听清楚,反正是要扣钱),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里说发标准一个月的工资,没说还要扣别的什么啊~这样违法吗?/

2.公司要按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补偿我2个月的补偿费吗??因为我门主管的看法好象是,07年的地方最第工资是580,
而08年8月已经涨到670了,她想更我一年一年的算.

我签的都是旧合同,终止日期是今年的12月31号,现在是公司要提前一个月解约.但我觉得公司给我的补偿金太苛刻了,本来就是最第工资了,还要扣七扣八,现在2个月才900多点点,平均1个月才400多,郁闷死了!连最低工资都不到!!

请懂写法律的朋友帮帮我,作为最低工资的补偿金还因该扣除其他的费用吗??/
好象他们是这样计算的,每月基本工资-以往扣除扣每月交纳保险的费用=补偿金,算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谢谢248206341 的回答,公司要按前12个月的工资发,可能他们想按之前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等的费用-每月扣除保险费用作为平均工资把!他不是说帮我在买保险.工资条我都有~但是我签的是旧合同,里面没有写明补偿金具体包括什么,不像新劳动法那样~自认倒霉拉,但是按基本工资算,我的明显底于最底工资,现在还要扣别的费用~完全无语

你问的主要是补偿金标准的计算问题:
第一、所谓工资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应得收入,也就是你的应发工资,所以不能只以基本工资或实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第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也就是从07年12月1日至11月30日的工资总额/12,因为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劳动法的相关配套法律还是08年1月1日执行的《劳动合同法》都有相关规定,所以跟你签什么旧合同、新合同没有关系,《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的内容,不是你的合同里没写补偿金内容,就不能得到补偿的。
第三、你所能得到的经济补偿是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基数就是第二条所列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能一年一年分开计算。
第四、如果你觉得仲裁麻烦,不想去仲裁,同意公司以最低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基数,那我告诉你,最低工资本来就是再扣除各项税及福利之后实际发放的工资,所以再从最低工资里扣保险等费用,是绝对违法的。我是说的“如果”,但是企业都这样对你了,我觉得你完全可以按照我前三条所列经济补偿标准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而且你在想想,公司裁员属于你这样的肯定不算少数,你如果坚持或者联合的话,那可是造福一帮人。
第五、如果你坚持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公司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不知道理由是什么,如果仅仅是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的话,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发放公告通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也就是说你完全可以要四个月工资。如果是以其它原因提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我希望你能列出,我再来给你分析,但是我劝你绝对不能自认倒霉!

他们这样做肯定不对的,你如果保留有以前的工资条就好了。补偿费是按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所得给付,况且既然解除合同了,那以后他们也不会给你交什么保险了,扣什么保险费用那是在骗你,你可以算算你自己的工龄,满半年就算一年工龄,不满半年按半年算。现在不良企业太多,不行的话就去找劳动仲裁

建议你仔细看看你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条款中肯定有双方违约得罚则。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了两年,即两个月工资,再加上一个月代通知金,一共是三个月.

工资是指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