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移动话费用不完就注销,有没有损害消费者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7:46:15
本人原先是因为有孝心所以给老爸买了只手机,里面有花费100元,但买回家后老爸因为怪我乱花钱,而且他自己老花眼,看手机很累,所以手机没用,当时农村的人很多买不起手机,我买了个给老爸,以为过阵子老爸会用的,可到后来,还是没用,只好自己用,当时快要有效期到了,就充了50元,可想而知,话费是越充越多,因为自己主要用另一个有龙拳套餐的号码。虽然后来每次充10快钱,但还是经常停机,以至于这次忘记充钱了,停机后超了60天,号码已经注销。55555
手机预付话费 岂能过期作废?
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移动公司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
首先,这种条款违背了自愿原则。有谁是自愿的吗?
其次,这种条款还违背了等价有偿原则。那些被注销的话费是被移动公司无偿占有了还是被其上交国库了?显然是被移动吞了,哎,我的钱啊55555
第三,这是无效的格式条款。原文可以见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53/8428/791828.html
第四,有的消费者每月消费不到10元,而一般的充值最少也要10元,所以在花费有效期内他们是使用不完这笔费用的,而剩余 的这笔费用就会被移动电话公司“没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五,在一定程度上说,这也是一种隐蔽式的行业霸王条款。因为到了预存话费过期后,手机就会欠费停机,消费者为了使用手机就必需继续交费,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隐蔽式的强买强卖的格局,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以上是我的“愚见”,如有错的,请指教。
我只希望我卡里那七十多块钱能还我,我现在房租都交不起,不能再这里没钱,那里没钱了。55555

移动太黑心了,我觉得这也是损害了顾客的利益。应该有人来主持公道才行。
我以前也被黑了80块钱

你看那个给你办卡时发给你的那张蓝色的纸,后面有条约的,欠费达2个月,移动公司有权回收号码,进行注销的。

哎,没办法,他垄断,你是没有办法告倒他的,只有任命。

就这么牛

没有

话费是有有效期的..

没有,除非在你签字时他们没有告知你,而你又不知道,有机会协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