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我吧,我该向什么部门申诉???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时间紧迫!拜托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3:23:59
我在话剧院工作,07年参加省职改办的文化系统职称申报。本人为三级职称,申报二级演员职称。本人按照张贴在单位公告栏里的申报文件的要求,如实递交了申报材料。本人任职三级职称已经8个月(如今已经1年8个月),主演过4个大戏。并且在年终考核中获得优秀。按照评聘文件的规定:因字数限制参考文件链接如下http://www.qzlib.com.cn/ShowInfo.asp?Id=23
就在今天早上我的申报材料被退了回来,通过单位办公室经办人员反馈的消息是说我不符合要求,原因是任职时间不够。可是我申报的就是破资历,而且在文件中也只字未提我应该任职几年才能够满足破资历申报二级职称。据了解,以前他们都是遵守一种口头上的年满三年的不成文规定,也就是潜规则。如果都按潜规则来办事,那这红头文件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难道这不是一个大漏洞吗??
我期望哪位高人给我指条明路。我这种情况该找什么部门申诉。如否可以到法院去告?该把哪个部门告上法庭.我一定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1、首先为你未能评委二级演员表示惋惜。
  2、分析
  根据你所提供的参考文件:
  你所要申请的是二级演员,属于高级职务。那么有两点疑问:
  (1)有2篇的本专业论 文发表在省以上有关文艺刊物上,你是否具备?
  (2)曾举办过个人独唱、独奏音乐会,并受到观众好评的主要演员,是否具备?
  3、由于你在上文内,并未说明,所以有此疑问,如若上述条件你均已具备。
  那么你可以向上级主管单位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如若对方不予以理睬的,你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其不作为。如若对方裁定明显有违反了规定,同样也可以去法院提交行政诉讼。
  4、受到观众好评的主要演员
  这点比较灵活,如果有人有意阻挠的话,你要有充分的准备,收集证据。
  5、再次强调证据的重要性。无论去法院提起诉讼还是向上级单位提交行政复议文书,都是要有证据去证明的。
  附:福建省艺术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1993〕008号)

  6、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演员、演奏员专业高级职务:
  破格申报演员、演奏员专业高级职务除应有2篇的本专业论 文发表在省以上有关文艺刊物上之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l)任职以来曾在3个以上大型剧目中担任过领舞(唱、奏)或 主演、次主演角色,也曾举办过个人独唱、独奏音乐会,并受到观众好评的主要演员(演奏员)。
  (2)任职以来,曾获得省以上文化主管部门举办(含为主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文艺比赛、会演中获个人一等奖或文化部文华表演奖。
  只具备其中一条者,则申报二级该专业职务。凡申报声乐演员高级职务者,西洋唱法演员须考一门外语,民族唱法演员考古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