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2:01:20
前天快递了一台电脑显示器去南京,对方已经签收,后打开发现显示器有坏的现象,这是谁的责任呢?

很遗憾的告诉买方,他将承担全部责任。除非他有证据证明是快递公司的过错而导致其损坏(但问题是到哪里去找证据),因此这个是很不现实的,特别已经签收了(你签收后拿回家拆开再跟快递公司理论,你觉得人家会管你吗?)。

签收就是意味着交付行为的完成,而从法律上来说就是快递公司跟你签订的运输合同在接收方签收后得到履行。因此货物的损坏风险以及责任也将由接收方来承担。

在现实生活中,快递公司都奉行“先签收后验货”的霸王条款,其实,国家邮政法中有规定的,要由接收方检验货物有没有毁损、短小以及丢失的情况,才签收的,而不是先签后收。

所以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既无奈更是气愤,一方面拿快递公司没着,另一方面对于接收方不好交代。只能等待国家立法的完善还有相关机构的监督,而你这个情况只能安慰一下买方吧,实在没办法,有理也说不清。

或许现在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二楼那位兄弟所说,当着他的面拆开,那样起码有证据证明是快递公司的错。

如果保险了 而且外包装有明显的破碎那就是对方负责

不然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一般这种嘛。即使是要签收以后才能验货。。也应该让快递员留在那边。看你验货。没问题再说。不然你现在这样的话。。快递不会承认是他们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