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怎么计算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8:39:15
今天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工资条的加班费栏中有400多块钱,就问了人事,回答是国庆3天加班的加班费。我的基本工资是1075,绩效工资1075,职等加给2000,还有其他一些补贴什么的。但人事告诉我说是按照我的基本工资的为基数算的,我想问下这样合理么?如果不合理我是否有权要求支付其他部分。到底计算方式是工资总额,还是只算基本工资。
另外,马上合同到期了,如果不再续签合同,是否以前的倒休没有休完的部分,必须算作加班费支付给我。

加班费没有统一标准,不给的都有,当然你可以告,但告了也不用在那待了

不签了就不可能给你钱,那有那好事,你没休是你自己的事

没休息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加班费没有统一标准,不给的都有,当然你可以告,但告了也不用在那待了

不签了就不可能给你钱,那有那好事,你没休是你自己的事.

1.按照你的基本工资的为基数算的加班费是合理的
2.倒休的部分,依法是应该优先安排你享受补休,安排补休你不休,如果是你自已的原因,不会制服你加班费,是工作的原因应该给你加班费

加班费都是按照基本工资或者当地最低工资计算的,

你的基本工资是1075,一天的加班费是1075/21.75 *3=148.28元

三天的加班费是148.28*3=444.8元,你看对吗?

对就没问题!

加班费基数有你的基本和当地最低基本工资都可以,但是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定,应按上月的实际收入为基数。

离职如果有存休需要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