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罚学生算老师侵犯学生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1:10:16
我们学校是某县第二中学!我们班的班主任是女老师,现在我们上高一了!年纪也有17岁左右了!最近因为有些同学在课堂讲话,在班会课的时候班长给班主任反应了这些在课堂讲话的同学!老师批评了一节课,也让他们站着上课了,后来班主任罚他们,带这些同学去(当然这些在课堂说话的同学有男有女)学校的女厕所,让他们把厕所的粪便用棒子之类的东西捅到里面去,(也就是掏厕所)他们就很不情愿的干了这些事情!听上去很让人生气!请问大家,我们的班主任这一做法合法么?侵犯了我们什么权力了么?这样侮辱一个高中生对么?

当然不合法,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觉得这个老师的做法是很不妥当的。

不要说是高中生,只要是个人,都有人格尊严,都需要被尊重。何况课堂上讲话实在也不算多了不起的事,不至于受这种惩罚的。

你们可以联合家长向校长提出抗议,给学校施加压力。

人人都要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的。
你如果这样思考,你就不会提出这个问题了。
付出代价的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
管理好自己,加强自己的羞耻感,这是很重要的。

上课说话,最多是受到批评吧。怎样这样的。
难道那些老师BT。。还是他们以前也试过?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