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探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35:00
我叔叔今年6月份因为杀人被捕,现在在俺本地的看守所里,这期间只有律师见过一次,我曾经跟律师提出相见见他,不过律师说很麻烦,没那必要。听律师说,他的案卷现在在地区检察院,不知道按照正常程序我们什么时间能够见他?开庭之前不能见他了吗?
另外问问看我叔叔这案子枪毙的可能性大不大?我问过我们请的律师,但是他总是含糊其辞,大概案情情如下:
案发98年夏,我叔叔与同村村民**来不睦,二人常常在外放话,要教训对方,我叔叔一次酒后见到**,双方言语不合,我叔叔回家取出杀猪刀,将**杀死,然后潜逃,今年夏天在新疆被捕。据说潜逃期间并无犯罪现象。案发前,我叔叔跟受害人均劣迹斑斑,好像都有前科。这种情况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呵呵,其实很简单,如果判决前可以跟受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并将款项实际过付,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的话,最多也就判个死缓,肯定能保住命!!!

正常情况下就是死刑立即执行,好点的会是死缓。

看律师的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