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精神分裂,男方不同意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5:34:56
男方欺骗女方家人年龄,结婚前说38岁,但签证后看到身份证才知道45岁,女方24岁,女方家人想给女儿找个依靠才说服女方和男方结婚,女方本身无自知能力下答应结婚,现在女方家人知道男方欺骗后想提出离婚,但男方不同意,应该怎样解决,双方还没有同居,现在男方躲避不见
当然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不过女方是在父母说服下说愿意的,并不是真的自愿,而且男方是知道女方有精神分裂症的

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双方婚姻无效。
补: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不适宜结婚,缔结的婚姻无效。

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才算正式结婚,是否结婚不能根据是否同居来确认。如未履行登记手续属未婚,不存在与对方解决的问题。如履行了手续,可起诉离婚。

女方无行为能力,她的家人(一般是父母)就是她的监护人,当初答应结婚并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因为男方隐瞒实际年龄,实施了骗婚,这种婚姻本来就是无效的,那女方家人现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就是很正常的事.他既然避而不见,不能进行协议离婚,那就只能上法院去起诉离婚了,确认事实后,法院可以做缺席审判和判决.

女方家人是婚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可以向法院要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