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费执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36:20
前夫和我在婚姻期间他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问,并且经常对我施加暴力,甚至用刀将我砍伤过,我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不想让他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所以我总是选择忍耐,但最终无果我不得不诉之法院提出离婚。孩子经法院判给我抚养,前夫每月付给抚养费,房子产权归我,我则付给他房屋折价款10万(前夫离婚协议时说房子值20万,让我选择,一是他要房子给我10万让我和孩子走人,二是我要房子给他10万他就走人,否则他就不同意离婚,我没办法,我和孩子不能没有去处,所以我要了房子)。我因为没有太多的钱给他,所以法院判我给付他10万,此款于法律文书生效时给付4万,剩余6万于四个月后一次给付。就这样我和他离了婚。但接下来问题就出现了,离婚调解书生效二个月后他也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我去法院执行回来了抚养费,可又过了几个月他还是不给我孩子的抚养费,我每月的工资不算太多,给他4万后就再没有什么积蓄,剩下的6万房子折价款我也一时给不了他,所以到期后他也到法院去执行他应得的剩余的房屋折价款,法院执行局一姓王的法官找过我几次,并说我如果不给就冻结我工资或收我房子,不行就拘我。我就这一处房子,工资也不高还得和孩子过生活。这期间我也去法院执行孩子的抚养费,可这回执行局的人对我说如果我不给他钱,他也不给我抚养费,让我拿抚养费去还款。孩子刚上高中,每月消费很大,我每月的工资总是捉襟见肘,孩子的抚养费对我们来说十分需要。我想知道,我能否在我有钱了再给他剩余的折价款?但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我是否有权执行回来?法院执行局每次都有意拖我、不作为我该怎么办?(我 前夫每月都有工资,执行局的人却说他工资卡上没钱他们 也没办法)。我恳请懂法律的朋友们给我一个正确的答案。谢谢!

首先说的是你不给付你前夫的房款,法院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就包括冻结你的银行帐户,司法拘留15天,再有就是我要提醒你一下,你们的调解书的内容一般都是对方负担抚养费到孩子年满18周岁,你的孩子现在已经上高中了,到18岁也用不了几年了,如果可能的话把房子卖了,换个地方,躲你的前夫远远的,别让他找到你就好了,别老去找法院了,毕竟你欠你前夫的钱要远远大于他应给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有什么事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