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小痞子不顺眼,想没事就去揍几个小痞子,不会范故意伤害罪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41:22
回答的详细点

那个四级的千总疯了,胡说八道的,那样做是不可能正当防卫的啊!!!

有可能是故意伤害的,自己打的话下手轻点,轻伤就不好了!
建议你找人打他们,用公用电话,找社会上的打手,先打人后给钱,不要找熟人帮忙,完事后销毁与你有关的一切证据,这样的话久没事啦,即使找到你,他们也没证据啊,打死也没事。有替死鬼的!

不管对方是痞子,流氓甚至杀人犯,你都没有权利去打他们(他们没有对你产生威胁的情况下),只有把他们打伤了,你就是犯了故意伤害罪.不过我平时看小痞子也很不爽,稍微教训下就好了,不要把他打伤了

多小的?10岁以下的话,应该犯的是虐童,
如果是20岁以上 身强力壮 成群结队 手持凶器的,你可以先去挑衅他们,让他们先动手,然后你出于自卫,只要不闹出人命,就不会算防卫过当,因为他们有刀人又多,你怎么防卫都是应该的。前提是你不能用武器,包括双截棍在内。

揍的严重了就会有这罪。不严重就没事,大不了扰乱治安。拘留

故意伤害只有造成轻伤以上(包括轻伤)才构成犯罪,如果只造成对方轻微伤的话是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只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关键在于你能否控制伤害的程度。

美事打人肯定是犯罪的,楼主可以这样,过去口头挑衅他们,等他们先动手打你,然后就好好发泄吧,这就变成正当防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