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占农村土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01:24
市政府要成立开发区,要征占我们村的部分土地,我们村民都有土地承包合同(2轮承包30年),但是有的家地多,有的家地少(这是按新户老户来分的),有的家的土地占到了,有的没占到,现在占地委员会和镇里包括村里想给我们的承包合同撕毁,重新分配土地平均分钱,请问,这合法吗?我们要按什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大家
我是有承包合同的,而且土地相对多一点,如果平均分,那么对我的损失会比较大,我的意思是他们撕毁承包合同是不是违法,我们要用什么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情况如你所说,村委会要撕毁“土地承包合同”,重新分配土地,我认为是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的。如果成了事实,你应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35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依据以上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村委会要收回承包的土地重新分配,都是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上条款的。
2.如果村委会强行收回承包土地进行重新分配,你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请求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在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依据该法第54条的规定,以“村委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停止侵害,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维护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建议你到“新华书店”买一本《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6次会议通过)认真学习,为你日后维护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打下基础。

先等钱分了再说,合同不可能就一份的!分钱之后觉得不公平就起诉委员会和镇政府。具体情况要找个律师当面说清为好

根据最新调令:市政府要成立开发区,要征占土地一律按土地的亩产量的几倍收.
委员会没有权利收回再分,那样是属于违法的,你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来维护你的权益.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