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甲方是供货方,乙方是需方,开发票由甲方开给丙方,货款由丙方付给甲方,这样的合同是否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0:55:04
合同中甲方是供货方,乙方是需方,开发票由甲方开给丙方,货款由丙方付给甲方,这样的合同是否效

有--------效

双方自愿,约定了就有效。但如果丙方不愿意,那么合同对丙方没有发生效力,由此产生的不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还是要由乙方承担的。因为可以变相的理解:乙方的货款支付方式实际就是由第三方支付。所以第三方不支付的话,且乙方也不弥补支付的话,那么乙方违约。这本就是为第三方设定义务的合同。

关键要看这份合同有没有三方的签字,如果少了任何一方的签字,就是无效的
如果都签字了,那就是有效地合同

从法律角度讲,三方都认可,合同就是有效的。开票时甲方把收货单位认可为丙方,和收到的货款一致即可。乙方和丙方的财务处理就要绕个小圈了。

有效。只要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