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文职雇员签订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25:51
本人是消防队文职雇员,据说要签合同了,但是是和一家劳动输出公司签的,(签两年)也就是我们要去消防队上班,却归劳动输出公司管理,我们是劳务工,(劳务工的概念大家可以到百度贴吧里看一下)虽然人在消防却跟消防没有任何关系,就是劳务公司派到那干活的,累的贼死,基本没有周六日,还经常使唤私车公用,出入危险环境,工资据说980,给上4险一金。签两年以后也不知道以后如何,而且据说劳务工不论签几次合同,多少工作年限,以后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保障,想开就开,说不用就不用。就算干的再好,随便一个理由你就得滚蛋,而且你还和人家说不着话。
这种合同是否合法?合理?
不明白为什么给张三干活要跟李四签合同?
本人上有老下有小,涉及养家糊口,此贴关系是走是留。
请不要唱高调“战士还没工资出生入死呢”我不是战士。
希望各位大哥大姐,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你这样的情况很正常,有不少劳务公司都是这样做的,不管是消防队,还是保安公司,还是家政公司等,不少单位都是采取的这种用人办法,作为用人单位省事,廉价。这种情况也是符合当前的用工制度的。没有办法。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