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章建筑和物业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4:56:18
我于今年购买了一套2000年建成的小区一楼二手房,不过在阳台后面两米处有一大栋两层楼高的建筑,挡住了全部采光,并有商户做生意及住人,我们一栋楼的四个一楼都被此建筑挡住了阳光,现在物业通知我要缴纳2000年到2008年的物业管理费,我的问题是:

1、如果要缴纳,我应该缴纳这8年的物业费?还是只用缴纳我入住之后的费用?我是今年购房并有购房合同及房产证的.

2,前七年的物业费原业主都因为采光和噪音问题而没有缴纳。如果我因建筑问题拒绝缴纳物业费是否合理。
请相关遇到或碰到此问题的朋友回答。谢谢!

债不是你欠的,和你有什么关系?除非你在合同中和对方约定了这拖欠的物业费由你出.

我说的仔细一点:
物业费是上一个房主在其对该房屋的试用期内欠下的,也就说该债权的双方当时人是前一房主和物业公司,这也就和你没有关系了,就算对方死了,你也就没有义务替他偿还债务.
物业公司应当向债务人索取,而你不是债务人!
如果要追究法律责任,那当然是债权人(债主)来起诉.债务人(上一房主)不欠你的钱,你却要到法院告人家还钱,天理何在?

说点实际的
如果你真的那么倒霉,买了这么一套房子,那也不用操心,该怎么用就怎么用,物业要是找你,你就告诉物业房主的联系方式或者住址,如果你是在是不知道,那就告诉物业,该着谁找谁去!
如果物业给你断水断电断暖气,那你就向物业抗议,如果不管用,就一纸诉状把物业告上法庭,告物业侵权(侵犯的是你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权).这样下来就没问题了.

要注意的一点是:
千万别替人家给钱,拿钱给了你就拿不回来了.物业是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可上一个房主你可真的没地方找去.找不到被告你就没有地方去要钱.
还有,钱在自己手里,比什么都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