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都是高收入,都没有交个人所得税,且大部分资金都是从国外汇入的,这样就不用交个人所的税了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1:31:50

其实这是公司钻了一个法律空子,个人所得税是指个收入按标准征收一定的税收,那就是说只是对收入而言,但不包括个人账户及赠与。
从国外转账汇入并不能证明就是你的工资收入,即可以说是你朋友、亲戚的赠与,也可以说是其它如生意往来的应收账,(因为生意往来的应收账虽说是收入,但相关税收已经征收了),这些都是不打税或不再重复打税的。

不知,好像不用吧,公司给你打工资也是从香港打过来,我的没有收什么只是收的有汇款时所产生的费用

据知,有地方政策说境外劳动报酬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是否要交,建议详细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取得的劳动报酬应按工资薪金项目申报个人所得税,而不论所得来源。对于款项由国外直接转入个人户口的,应索取对方汇入前在国外申报的完税证明,对于我国和对方国家有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可用于递减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最高抵扣额为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数额,剩下的部分不得延续到以后抵扣。对于款项由公司账户转入个人户口的,包括直接给付现金的,应依法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无签订劳动合同的,则按劳务所得项目申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