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3岁了,去年与一大我8岁的单身男人认识了,请问,在他去世后他的房屋我有没有居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03:00
因为他子女的干涉,我们结不了婚(户口本在他的女儿那里,要不回来),他有一套40多平米的楼房,他说立遗嘱去公证处公证了他死后我有居住权没有继承权.我想问一下,遗嘱公证了以后.我和他不领结婚证我也能享受到居住权.谁来帮帮我啊,请告诉我,我在等!

你真可怜,你当冉有居住权.可是到时候,你住著也会很受气吧.你说不能结婚的理由很荒唐,到派出所拿身分证,从新办个户口本就好了...你还是去派出所问看看.如果是这样丢了户口本的人,还都不能结婚了啊.

同意楼上的看法,重新办个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