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否为同一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45:49
我父亲在银行买了中国平安的"金玉满堂万能型保险"由于当时不太了解情况,本是想在银行存个定期,后经银行工作人员推荐,就买了这款保险.那上面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全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回家后我仔细看了保单,感觉有些不妥,那上面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写同一人的名字可以么?我个人认为受益人主要是针对身故保险金而言的,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岂不是冲突了?我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像这张保单的这种情况,还需要做一下修改么?如果不改,把这三者都是我父亲的名字.会不会在理赔方面有什么争议?请专业人士指教.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否为同一人
看得出你是位很会思考的一个人,你不用担心,是这样的,当然可以把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填为同一人,只是有点画蛇添足的意义在里面。当然在将来的理赔方面不会产生争议,因为当受益人不存在的时候,就会按照法定的受益顺序进行,比如先是夫妻,然后是子女继承等等。
投保人是为保险合同交钱的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公司以其为风险标的,承担风险的人,两者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受益人分为生存受益和身故受益,生存受益通常是被保险人本人,身故受益,就是被保险人死亡后谁来领赔偿金。
有些保险是可以的,比如有些产品的责任是两权保险,含有生存金给付责任的(比如被保险人每两年或三年生存,可以领取保额的8%作为生存金,持续领取,直至终身等),这种情况下,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当然受益人要是被保险人本人了。但是身故受益人一般是法定(按照遗产继承的顺序受益)或者指定(由被保险人指定由谁来继承和继承的比例、顺序)。
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指确定了生存受益人,身收益可能默认为法定了,建议你父亲抽空去变更一下,避免将来理赔手续麻烦或者产生财产纠纷。变更要到保险公司去做,银行不能做,具体的手续可以电话咨询95511,问最方便的办理地点和流程。
呵呵.虽然是写了同一个人.但是在理赔的时候如果你父亲不在了.是会顺应法定关系顺延下去的.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