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调解成功后在起诉!能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03:10
2007年11月,我因朋友与人发生争执!我也在现场!
被三人用砍刀砍了4刀!俩胳膊骨折!左胳膊迟神经断列!小指,无名指,现在还无法伸直,共缝合48针。住院25天,费用1.3万。一年后还要二次手术!(准备下个月去做)
因为侵害人我只认识一人!当时此人外逃,被网上通缉!一年了无音训!

之后侵害人父亲找到我!与我私下调解!赔偿5万元,签定协议!
协议内容大概:此后受害人不在追究侵害人的所有民事以及刑事责任。
赔偿5万元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费等一切费用。
但协议上丝毫没有提起到另外两个侵害人!只有我认识的侵害人的名字。
没几天侵害人就在外地投案自守了!派出所就撤案了!侵害人也就没什么事了,没做任何处理!放回家了!

当时签定协议的时候!因为侵害人还在外逃!所以不在现场!协议上只有我和我母亲还有侵害人父亲的名字! 没有砍我的人的名字!
我今年20岁,侵害人21岁!我去法鉴那问,人说砍我的四刀都是轻伤!就是没有一刀够重伤!所以我鉴定结果还是轻伤!伤残等级能鉴到9级!要二次手术最终治疗结束后去做鉴定。

根据我了解 侵害人父亲肯定是给派出所拿了钱!因为前段时间我也有去找!可是派出所说话处处都是向着他们,还说这事情已经完了,还要把我赶出派出所!我说一共三个侵害人呢!让他们在找那俩!让他们立案他们也不给立案!还说没有线索!因为有我签的协议!投案的侵害人不说!他们也没办法!

因为我在没收钱之前就在百度知道问过!有很多级别是《法律专家》的都说这协议是无效的!我也问过我们当地的一个律师,都说签了以后一样能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不是知道这样只给5万我也不会签定协议)可是过后我去找!无论是在派出所,还是分局法制科,他们都语气都是协议是完全有效果的!我无法在追究与我签协议的侵害

人的任何责任了!
这个案件应该是法院,检察院都没有经过!派出所自己处理的!

大家帮帮忙!给我出出主意,
象我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才能继续追究侵害人的责任?
直接上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侵害人刑事可以吗?法院会判侵害人入狱吗?
怎么才能让派出所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另外两

1、关于你的伤情鉴定:
  (1)鉴定时间:不是一定要在“二次手术最终治疗结束后去做鉴定”,应该是在你治疗结束、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晚鉴定对你的鉴定结果不利。
  (2)你说“砍我的四刀都是轻伤!就是没有一刀够重伤!所以我鉴定结果还是轻伤!”,那你现在到底是有没有鉴定结论?如果有、你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了,顺利说一句:你可以去找咨询一下,或者此题等pytr11专家来回答后再结题、那是法医专家,看看专家的意见)http://passport.baidu.com/business&aid=6&un=pytr111#0
  如果还没有鉴定:最好是去鉴定后再作打算。

  2、关于“有很多级别是《法律专家》的都说这协议是无效的!我也问过我们当地的一个律师,都说签了以后一样能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1)如果你的伤经鉴定是轻伤:那协议应当是有效,因为轻伤是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没有作为公诉处理的,当事人协议赔偿后承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是有效的,事后反悔不会被支持。但派出所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作为公诉案来处理,这样撤案确实有点不恰当,至于其中有什么事大家也都明白。
  依据是:(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即轻伤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3)但是,如果你的伤在鉴定后确定为重伤:那协议中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约定无效,但民事赔偿的已经赔偿部分有效、不足部分或者是你二次手术新发生的费用如果在协议中没有提及,可以再次索要,如果协议中已经包括二次手术费用,就很难再要了,只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