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中,质押人使用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实际所有人承担还是质押人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0:52:22
汽车可以作为担保,在进行登记后,作为抵押,从而保证债务的执行。在抵押中,有一种叫质押,必须建立在抵押物的移交上,也就是说,抵押车辆被移交给债权人。而这个时候,债权人使用该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的权利义务该如何认定?
例如,该车辆撞死行人,由谁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又例如,驾驶该车辆的债权人在事故中身亡,这种情况下民事权利又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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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车辆撞死行人,由债权人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债权人有保持质押物完好的义务,也就是说,以车做为质押物,债权人是无权来私自动用的。
债权人身亡,民事赔偿由其法定继承人来承担;质押权由其继承人来继承,直至债权灭失。

车辆撞死行人,债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债权人在事故中身亡,债权人的财产还存在,对进行债权人的财产进行遗产分割,能赔多少赔多少,赔完为止。如果有剩余,按照遗产继承。
车辆保险不是债权人投保,保险无效.

如果该债权人在事故中有过错,按责任比例由该债权人承担。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