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板带饭不给钱,该如何向老板要,一次两次也就罢了,问题是经常性的不给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48:48
本人工资本就不高,自己平时为了节省都去离公司很远的地方吃,可现在还要承担他的饭钱,想来就窝火。

找些能够报销的合规合法发票,粘好原始凭证报销单,找他签字报销,他问你,你就直接告诉他什么意思。
这样的老板不值得为他工作的。

下次再带饭~~你就说:我的钱不够了!
他也就明白了!
如果他还装憨~~那就直接说!
再不行~~这样的老板.....你自己也该知道怎么办了~!!!

目前很多发生在普通百姓身上的不幸事,频频在媒体上曝光,从而使得民众沉冤得以昭雪,相关监管部门被勒令深刻思考,官员被免职,开除党籍等等。。。

试问,如果没有媒体,那么这些含冤的穷苦百姓,该以什么方式来为自己昭雪呢?

正常的思维理应直指法院、检察院。

那么我们来计算一下成本。
且不论法院收费高低,其上诉过程,必然是有成本的。
假设一酒店打工人员,欲向老板讨要共计2000元人民币的工资。那么,如果通过法院可以要回这2000元的工资。这2000元,可够支付上诉费用?如果拖欠工资为500元,又做何说辞呢?如果再降到200元呢?

或许很多人会说:200元算个啥,还值得一告?
200元对一部来自分贫困地区的打工着来说,仍然是一笔不绯的收入。
记得某位共产党员说过类似的话:群众的事,再小的事也是大事。
且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大多数原告会被报复——恐吓,甚至殴打。

宗上,许多群众选择了以媒体曝光的途径来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
从费用上来讲,媒体曝光最低费用为0.20元(打电话通知媒体),而且效果绝对比单独通过司法部门解决来的更好,更快。且事后糟报复可能性极小,原因是怕被再次曝光。

反思,媒体无论从任何角度上讲,比司法都更实际,更迅捷,费用更低,效果更好。

忽然想起一句广告语——别看广告,看疗效!

看疗效,媒体远远超越司法部门。

我们是该庆幸有这样敬业的新闻媒体工作团体呢?
还是该为有这样愚钝的司法机制而悲哀呢?

如果司法机制继续如此顽腐,那么我要大声的说——请把我们所纳的税,更多的拨给新闻媒体工作者,同时降低司法监管部门的工资待遇。

一个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