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法律问题要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53:18
案例1.某人因挪用公款500万而被死刑,而他那些钱已经花光了,那这笔钱是由他的家人还吗?还是由公司自己承担?或者由政府赔偿?(好像也不可能)

挪用公款罪属于职务犯罪

此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不存在赔偿问题。其侵犯的是国家对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国家对其的惩罚是刑法规定的。

你提出的某人挪用公款被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事无期徒刑(即便是有加重情节,也是只能判处无期徒刑),不可能判处死刑的。

对犯本罪的人,一般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不会判令赔偿损失的。

那笔钱花了就花了。无需赔偿,国家以刑罚作为犯罪行为的对价。说白了就是罪犯用挪用的资金购买了刑罚。

由于本罪的罪犯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自己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故不能判令家属负连带责任。

公司?国有的?

政府赔偿简直就是瞎扯了。政府是国有财产的所有人。

有他个人财产赔偿,如果没有钱了,那就不用赔偿了。

他个人没钱赔就不赔了,只能公司自己承担了

一般法院判的时候会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之类的,既然是个人财产那即使是钱全都花光了,其家人也不用承担(现在又不是古代,还来连坐,对吧)。至于政府,你自己都说了,不可能有政府赔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至于公司是否承担,那要看公司是谁的了,如果是被告的话,那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了,公司需要承担处罚。

相关发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