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仍在治疗,接认定书后递交的调解申请应要求些哪些事项,是否写明赔偿数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3:27:49
若要写明数额但又不知道治疗后的康复程度怎么办

你只需要提出调解申请,具体赔偿数额要等你恢复后,有没有伤残等级,做完伤残鉴定后,才能计算出所有的赔偿额。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不需要写明赔偿数额,交警大队有印制好的申请书,你填写好就行。赔偿费用的确定,是调解过程中的事情。

交通事故后看你是那一方,你如果是第三方,不是事故责任人的话,你就是要写明你要求 赔偿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营养餐费,交通费。如果在家调养就要医生开出的休养时间,也要误工费伙食费交通费。 误工费和伙食费都一般标准的,除非你提供前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超过部分要提供纳税证明。其他精神损失什么的一般就不是交警协调范围了,意外事故精神赔偿都不给予支持。具体数额可咨询医生。还有你自己感觉病情情况。如果实在没法确定具体的数额可以先协商责任划分的百分比,以后好直接找到责任人。注意票据要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