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判决生效的劳动争议民事判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30:13
今年一月判决生效的劳动争议民事判决,当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一年,但是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申请执行期限改为两年,请问1月份的判决书申请执行期限是1年还是2年。
谢谢3楼朋友

两年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是2007年10月28日作出,2008年4月1日生效。该修改决定将申请执行期限由一年改为两年。据此,2008年4月1日以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所有生效判决,法院都应当适用新的《民事诉讼法》进行审查。但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2007年3月31日以前生效的民事判决,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一年,解析如下:2007年3月31日以前的生效判决,在2008年4月1日以前,都要适用旧的《民事诉讼法》,据此可见,在新的《民事诉讼法》尚未生效前(即2008年4月1日前),如果当事人未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根据当时法律,当事人就已经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当事人已经丧失的权利,不能因为新法的颁布而重新获取,因此,在2007年3月3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一年。由上,2007年4月1日以后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才是两年。本案中的判决是今年一月份生效的,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两年。但是,鉴于立案庭的法官对于法律适用问题并不一定会愿意听你讲上述理论,建议你尽量在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还是一年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