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会判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06:12
我家经营个旅馆,10月19号,有个旅客过来开钟点房,自己拿了电话号码过来,让我妈帮他打下电话,叫那个女孩子。我妈看在生意的份上,帮他打了电话。结果那天公安局来办案,锁定了我们附近几个旅社和发廊,看到那个小姐(小姐是某个发廊的坐台的)出来后把他们都抓走了。旅客把我妈妈供出来,说是我妈打的电话。然后派出所过来把我妈也抓过去了。关了24小时。做笔录,问我妈打过几次电话,我妈说了三次。(中间笔录做的乱七八糟,第一次说了三次后,他们说帮你改成一次吧,过了3星期又叫去做笔录,说什么他们招了有好多次呢,又改成了3次)前后大约过了一个多月,11月24号公安局过来把我妈带走,形式拘留。今天好象已经把材料交到检察院了,可是我们家属什么都不知道。我想问下,如果判刑,我妈最少会判多少。现在我妈妈还能不能翻供,请律师的话什么时候请最好。。。恳请有在线律师或懂法律的帮帮我!

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多可能就是涉及到这个,但是此罪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故意才能构成!如果是想你说的不知道嫖客的意思是让你母亲通知卖淫者的话,应该不涉及犯罪,只要能够证明按照旅馆管理,登记了入住人信息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也就是说现在已经可以聘请辩护律师介入了!

1、如你所说,会判刑。
2、应该是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是三次以上,就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了,上,可以上到15年,至少5年。
4、现在翻供不可能了,应尽快请律师,律师介入越早越好。

如果你妈妈是清白的,确实没有做过这种行为,当然是不会判刑的,但是真存在这种行为,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建议你去中顾网找个好律师

你妈妈是否明知那个小姐是来出台的?
什么叫翻供?实话实说···

建议你直接去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