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签半年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4:25:44
我 是 2007年10月入职,试用期2个月,可是我的合同上在职日期是2007年10月--2008年6月,这是为什么?而我也没签其他合同,可是公司却说我的合同今年12月到期
我自己手里的合同是2007年10月签的,是到2008年6月的,而公司备案是2008年1月签到12月的,如果他们与我解除合同,这个有问题吗?并且第二次签的合同没有给我 个人,

公司没有说明解除合同的 原因,就是说不在续约,这样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你签的合同是9个月的,有两个月试用期,显然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公司如果改为与你签到12月份就不违法了。

有啊,多长时间的都有

有啊,一般都是半年到一年的

可以,这样的问题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