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债权的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44:44
简述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

特征:1 债权是给付请求权
2 债权是相对权
3 债权在效力上具有平等性
4 债权之创设具有任意性
区分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法律意义是:
1 特定物之债的履行,除非债务屡行前标的物已灭失,债务人不得以其他标的代为履行,种类物之债不存在这个问题。
2 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所有权可自债权成立时发生转移,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亦随之转移;种类物之债的标的物只能自交付起转移,其以外灭失的风险也将自交付之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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