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解一道政治辨析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1:12:52
有人说“一国两制”是特殊的联邦制

错,把一国两制和联邦制的定义抬出来一比较就可以得满分了

首先说: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然后是要点:1.一国两制的基本含义
2.联邦制的基本含义
3.我国在解决台湾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4.我国的国体 政体
5.阐述我国在处理台湾问题上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并非是特殊的联邦制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奠定了“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认识基础。

1.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结构模式的理论为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提出提供了认识基础和理论创新的出发点。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结构模式大体有单一制和联邦制,单一制国家模式的特点是:中央政府是国家的唯一代表,地方政府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无产阶级只能采取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的形式”[4];联邦制国家模式的特点是:联邦中央政府和各成员邦政府的权力范围都是宪法规定的,“每个加盟的邦都有它特别的民事立法和刑事立法,都有它特别的法院组织”[5]联邦政府的权力是成员邦让与的。

邓小平在继承这一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构想,把联邦制国家模式的某些特点融入单一制国家模式,如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终审权、财政独立等权力,使单一制国家同时又兼有联邦制的某些特点,是一种新型的国家结构模式。

2.马克思关于在统一的共和国内保证地方自治权的思想为“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提供了理论支持。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对国家问题提出了要坚持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的观点。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也指出,要“从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6]。同时,列宁也指出:“在恩格斯看来,集中制丝毫不排斥广泛的地方自治,只要‘公社’和省自愿坚持国家的统一”[7]

“一国两制”构想提出香港、澳门、台湾是统一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澳门、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二者对比可以看到,“一国两制”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