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3年后是否可以不还未还的负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38:18
我05年欠了一公司10W元RMB,05年,该公司起诉过我,但我没有去法院开庭受审,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外面打工,几乎与家里失去联系,也未曾听过该公司找我还钱,现在我想在家里买一套房子,但不知能不能用我的名字上户,如果用我的名字上户,该公司是不是可以扣我的房子用来抵债?如果用我的名字不行,那么用我老婆的或儿女的行不行?
声明:欠该公司的钱实属不得已,从法律上讲该公司是受害者,但从道德上讲,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该公司05年给我介绍了一个嫌钱的项目,让我投资,但我资金不够,所以又像该公司借了10W元.但结果却亏得血本无归.不但老本没了,还欠了10W的债.虽然该公司当时也不是存心害我,它可能也没有意识到会亏.

1、“从法律上讲该公司是受害者,但从道德上讲,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但在法庭上只能讲法律、不会以道德的标准审理、裁判案件的,如果你有证据公司当时是“存心害你”“诈骗你投资”,你可以再起诉告公司请求确认借款无效。

2、如果没有证据:你只能承担还款的义务。

3、“个人破产3年后是否可以不还未还的负债?”:
(1)我国法律上没有“个人破产”的说法。
(2)个人债务,在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不再还,不管债务人是否破产。
(3)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公司告了你、法院已判决、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就永远不会“过期”了,你任何时候有了财产公司,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4、你回去盖房:
(1)以你的名义盖:被对方知道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房子已经盖起、你也仅有这一套住房:也不能拍卖执行。
(2)如果以你老婆名义:这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是夫妻共同债务,和用你名义 一样可以强制执行。
(3)用你女儿的名义:如果能查实是你的财产,也一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的财产的:就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