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必须要骨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47:01
我的右手在工作中被辊子压伤,但没有骨折,虎口伤口有5厘米,碗部15厘米,恢复到现在连挤牙膏;洗脸都受限。主要是拇指。像这样能评几级?

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都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i)九级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j)十级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可能是九级
请注意:只要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后才能按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民政部门有专门的评定标准,和骨折无关,你最好去民政部门正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