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要付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20:08
朋友在一起喝酒,和另一桌的人吵起来了,对方先动的手,朋友把他眼睛打伤了,住院说是白内障,一共付了10000了,住院了25天,现在已经出院了,但他们说还要去北京看病,还要在给50000,
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我朋友可不可以说是正当防卫?

这已经是变相的敲诈了,最好去当地公安局或法院处理吧,这根本不是正当防卫,聚众斗殴还差不多.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的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在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不给 ,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这种情况顶多属于防卫过当.

当时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对方是空着手还是手里拿着武器?你朋友受伤没有?

要是是空手,也就是互殴.不是正当防卫.要是手里拿着武器还可以商榷一下.

当时有没有报警?

如果当时报警了.警察插手会验伤,根据伤情处罚是拘留还是判刑,附带民事赔偿.

没报警,那就双方协商解决吧.

不是防卫的问题。属于斗殴。
白内障,极有可能不是你打得。可咨询别的医院眼科医生。如果不是你打造成的,换句话说,不是外伤所致的白内障,你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