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费为什么这么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1:31:22
家里天天吵架打架,我准备离婚了,朋友说法律条款规定,离婚时候法院收费50块钱,可是今天我到法院去,法院说最低收费300快,要是有家产分配,法院还要拿提成,晕,法院为什么收费这么贵?为什么跟法律条款规定不一样呢?

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是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的。不是法院自己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如果不按规定收取诉讼费用,是违法的。因为诉讼费用属于国家财政收入,必须缴入国库的。
离婚案件,国务院规定是50至300元。然后各省物价局制定本省的收费标准。大多数都是规定200元。
如果法院在立案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会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可能会收取100元的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超过20万元的,另行收费,按0.5%交纳。就是说,如果离婚财产是100万元,减去基数20万元,剩余的80万元,要交纳4000元的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007年4月,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后,诉讼费用大幅下调。比如一件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法院只能收取5元诉讼费。这一办法的实施降低了诉讼成本,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一段时期以来,“打官司难”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要想官司赢,耗钱又耗人”……这些说法尽管不是普遍现象,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群众对打官司难的慨叹。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是国家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一系列举措之一。当前,如何进一步解决“打官司难”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
“难”在打不起官司。在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颁布之前,诉讼成本过高是广大群众对打官司的普遍感受。据报道,一个农民工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法律程序,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天―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元―1050元。这种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标的的情况,往往使当事人觉得打官司不值当、打不起。
“难”在打官司费时耗力。许多案件的诉讼程序较为复杂,审理时间长,从一审到二审就得大半年时间,如果再加上执行期限,少则一年半载,有的要一两年,甚至数年。打一个官司,不仅往往使当事人很长时间不能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