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小区公共道路停车,交费后车被刮伤,小区物管是否予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59:31
成都市蜀都花园,由于地下停车位不够,物管收费后让大量车辆在小区公共路面甚至在消防通道都允许停车.但是,由于管理不当,造成许多停放在路面的车辆刮伤,物管对刮伤车辆的车主宣称:物管不负任何责任.请问:对于交费后又在保安指定的地点停车,按相关法规:刮伤后是否真的在物管处得不到任何说法?

我不是成都的,不太确定你那个市的具体法规.不过按照法律来说,有机会可以要到赔偿,具体要看你交了费之后,他有没有给你收据,或发票之类的东西,看上来写的是什么,只要不是罚款就行了,证明他收了你的钱,让你可以在这地方停车的.
他让你在这停,就必须有责任照看这车,就算他自己写些什么狗屁规定也没用,他自己说的不算.如果那地方不属于他管,或者规他管但不能停车的(例如消防通道),他就没权收钱.他收了钱就属于违规.
你可以先查下停车的地方,看物管有没有权搞停车的,如果他是按停车场来搞的,绝对要负起车的保管.如果没权搞停车的,召集你们小区的车主告他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