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历史小题,哪位大侠“拔刀”相助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10:36
魏主下诏,以为“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诸功臣旧族自代来者,姓或重复,皆改之。”
1.材料中的“魏主”是谁?
2.该材料提出改革的中心内容是什么?
3.魏主进行此项改革,有什么意义?

1,“魏主”是北魏孝文帝拓跋宏
2,改革的中心内容是均田制和改革鲜卑旧俗、实行汉化政策,
详细内容为:①首先整顿吏治。延兴二年(472),政府规定,地方牧守治绩好的可以久任,满一年升迁一级;治绩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处罚,甚至降级。②延兴五年,为改变过去州、郡、县争收租调的混乱局面,政府确定只能由县一级征收,征收时禁止使用大斗、长尺、重秤。③太和八年(484)颁布俸禄制,申明俸禄以外贪赃满一匹绢布的处死。次年颁行的均田令中,又规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职高低给一定数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准买卖,离职时移交下任。④九年十月,颁布了均田令,对不同性别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详尽的受田规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别。露田种植谷物,不得买卖,七十岁时交还国家。桑田种植 桑、榆、枣树,不须交还国家,可以出卖多余的部分,买进不足的部分。还授土地时对老少残疾鳏寡都给予适当的照顾(见均田制)。⑤九年或十年初,以三长制取代宗主督护制,采用邻、里、党的乡官组织,抑制地方豪强荫庇大量户口。⑥十年,孝文帝对租调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新租调规定以一夫一妇为征收单位,每年交纳帛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的未婚男女,从事耕织的奴婢每八人,耕牛每二十头的租调,分别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⑦十八年,孝文帝排除穆泰、元丕及太子恂等鲜卑旧贵族和保守势力的反对,把都城从平城迁至洛阳。⑧孝文帝改革鲜卑旧俗,主要是禁着胡服,改穿汉人服装;朝廷上禁鲜卑语,改说汉话;规定鲜卑贵族在洛阳死后,不得归葬平城,并改他们的籍贯为河南洛阳,改鲜卑姓为汉姓;鲜卑贵族门阀化,提倡他们与汉族高门通婚。⑨太和中,议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从品为北魏之首创。

意义是:这些改革促进了北方各少数民族进入封建社会,适应了各族人民间的自然融合趋势,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的大融合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1。北魏孝文帝
2。积极向汉民族学习,改为汉姓。
3。促进北方民族大融合

北魏拓拔氏...孝文帝

1、北魏孝文帝
2、促进民族融合。主要内容是改复姓、定族姓。
3、提倡鲜卑族接受汉文化,推动了北方民族的融合过程。

最好是结合你的历史课本的原话回答

这是一种趋向,早期入主中原的北方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