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问题。是见义勇为还是恶意伤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13:35
我家这里最近很乱。也是因为年底的原因。
很多人肆无忌惮的投抢。最夸张的就是几乎每天附近都有人被抢。(钱,戒指,项链,耳环)白天也有发生。

好了,说了前提了,说重点,在这里想请教懂法律的朋友几个问题!真诚的谢谢您的回答!

两人骑摩托车经过一个妇女时,从其耳朵上拉下耳环,妇女受伤,两歹徒逃跑!

以上都是事实。但是下面不是事实。我经历过却没有动手。大家请继续往下看。

我在距离其100米时,大声制止,如无效的前提下,正好我旁边有砖块,我拿起一块,仍了过去!。

1.如果没砸到对方或者只是受了点小伤,然后继续逃跑了!在这种前提下,我会有责么?我属于故意伤人么?

2.如果砸中了,很厉害的伤,甚至死亡!我是不是要负刑事责任。甚至坐牢?

3.如果2要坐牢。那么3就没有意义了。不过还是说下吧!

如果我没有大声制止,直接拿起板砖撂之。是不是也是故意伤害?

说实话,提问这些问题的时候真的有点心痛。法制社会,沦落到如此。对于其他事,真是可见一斑。很多人想管,但是都怕我提问的以上问题。因为曾经有人这样过,而且坐牢了。。。。
到底是什么?2楼的朋友说2属于过当呢。

呵呵,没有必要在继续请教下去了,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溜之大吉。

1.没有责任,绝对不属于故意伤人;
2.如果致其死亡,你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法院可能会宣判你有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但一般是缓刑;
3.不是,我国刑法对于正当防卫是这样规定的:
定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
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后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补充:认定“过当”就得看法官这么说了,一般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不会定位过当,
比如说某人在遭受抢劫后,追逐歹徒至一条死胡同,然后犯罪嫌疑人将抢来的东西丢还给了失主,但是失主还是冲上去把歹徒打成重伤,那么这个时候他就不能算是正当防卫,而要定为故意伤害了;或者他在反抗的时候,侵害人已经失去侵害能力或者停止侵害了,那么当事人接下来的反抗行为就不能定性为正当防卫了。

去砸死这些歹徒吧,太应该了。有全国的有正义的网友来支持你!!

不算,就算使对方死亡,你也属于正当防卫,麻烦是网上查阅一下关于正当防卫的意义及有关案例和资料.

没有关系的,你这是属于正当防卫

1、不承担法律责任,不属于故意伤人。
2、属于法官需要衡量的情节。有防卫过当的可能。
3、要看防卫的程度。

什么是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未造成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的行为。
所以:
1 没有任何责任
2 这是防卫过当
3 是不是有大声制止的行为应该与此案没有关系

本人是学生 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正确

向大家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