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案底怎样销毁?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24:37
我以前在学校和同学打逗,给人家造成轻伤害.两家已经和解,诉状已销毁并达成协议.可是我现在要当兵快走了,政审表上却有了曾取保候审四个字.因为这四个字,我当不了兵了.请哪位懂里面事儿的高人给我出出主意,怎么运做才能销毁案底?万分感谢!555555555...

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后,是否撤案由司法机关决定。不过,当事人也应该积极认罪悔罪,给被害人造成损害还应该积极赔偿被害人,涉及退赃的尽快退赃,争取从宽处理。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拿钱找人,只要钱到位,找对人,销个底案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