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租房合同违约金有合同法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42:04
我是今年5月签的合同,租期为一年。但现在因为我们的原因,不能租住了。我们签的合同上面写了,提前搬走,支付年房租的30%。也就是,1900*12=22800元,30%则为6840元。
我想了解的是合同法是否有规定违约金的范围?
类似劳动合同,“合同期没超过半年,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这样的规定?
比如我的情况,已经住了7个月了。合同是以年租金的30%支付赔偿而不是剩余月份的租金30%支付赔偿,这样合法吗?

合同法没有这样的约定。具体处理原则是这样:
1、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实际遭受的损失;
2、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则一般按照违约金计算;
3、如果违约金数额大大超过实际损失数额,则可以请求降低。

很多时候,我们会在合同中这样约定:
1、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押金或双倍返还押金;
2、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假如你当时怕房东提前解除合同造成你装潢、广告宣传等损失,刻意定下你的赔偿约定,那就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