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 纠纷 急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15:03
我 典当了 一个SONY 笔记本 使用不到一年 保养很好 至少8成新 发票保修卡齐全 当时买的1万2千多 我只做了1500元的抵押 5% 的抵押金 10天交一次

10月20日 开始 10月底我交了一次抵押款 到11月12日 我去的时候 店主 已经 把本子卖掉了 说我已经错过了交抵押款时间 我还能挽回损失吗 有没有法律相关途径可以挽回? 毕竟10000多的 本子 只得了1500元啊 急求 帮助 谢谢大家了
第四十条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我们约定典当期为10天 我续交了一次管理费 就是到11月9日 11月12日 我晚去了3天 他就把我的物品卖掉了 按您给的以上资料5日内 他就卖掉 应该是典当行操作违规吧

我在典当行工作,我来回答您。
按您说的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该典当行违规操作。第二:该典当行并非正规典当行。
第一:该典当行违规操作。
在这个案子中典当行的违规操作有以下两点:
1、还款方式,典当行收取利费可以预扣、按月还款、费随本清,但是你说10天收一次抵押金显然是不合规定的。
2、就是你说的,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此外,该典当行有不合理操作如下:
1、利费率过高,一般民品质押月利费率不会高于5%,而你说的典当行居然10天就要5%,显然是不合适的。
2、一般典当行在当物快到期的时候应该电话联系当户,让当户知晓。

第二:该典当行并非正规典当行。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旧货市场、寄卖行打着典当行的旗号在做生意,根据你说的情况我想很有可能该典当行并非是正规典当行。

处理建议:先跟该典当行管理人员协商解决,如果无效,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保留好当时典当时典当行开出的当票和发票,如果提起民事诉讼,你可以要求典当行按笔记本原价赔偿。如果它并非正规典当行,将会被依法取缔。

典当管理办法中有规定。不知你和他约定的典当期是多少天?现将典当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文复制给你,自己对照一下。
第三十九条 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四十一条 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

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