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有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57:38
本人驾车正常行驶,绿灯左拐(车已正、已入道)。一人骑电动车侧撞我得右后轮。像这样机动车是否为无责任方?本人帮助对方垫付的医药费是否可要回?对方所要赔偿是否为不合理要求?
我为左转弯,对方是从对面直行过来得!并且是绕过我右边的公交车撞到我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如果你找不到对方违章行为你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你好。

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属于无责任事故。

不光你垫付的医药费可索回,并且对方须负担你方修理车辆费用。

发生事故首先要想到报警,或者用手机拍下事故现场作为证据,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责任,也应当在交强险承保范围内给予赔偿,如果机动车没有保险,那么受伤者可以向机动车主要求赔偿交强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你最后要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多给了的医疗费一般不容易要回来。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即使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非机动车10%的损失,而且交强险限额内的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如果按你说的他撞的你右后轮 一是他追尾 二是他创红灯 在有就是他在你对面的车道上右转弯 如果是前两种你没责任 如果是后者的话就看撞车的位置了
能不能要会医药费要看交警队怎么判 如果你没报警就把他送医院的话 那就别要了你还的陪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