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A市拘留的嫌疑人羁押在B市的看守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58:39
A市是个县级小市吧,B市是个地区级大市,A市可能也属B市管辖,但是人是在A市拘留的,现在还没下逮捕书,为什么要运送到B市的看守所呢?
是不是嫌疑人的罪比较重。。。。。????
当事人是A市的户口,前2位回答的原因都没有啊。

律师自然有律师的长处,这些问题他们涉及到的机会很少,可能不理解,楼主这个问题还是我来回答吧
异地羁押与地区级别没有关系,也更谈不上什么管辖不管辖,异地羁押是侦查机关为了便于侦查而采用的一种侦查策略,以楼主说得情况来讲:
1、嫌疑人在A市涉黑涉恶,也许在司法部门会有一些关系,为了防止私会等不利于侦查的情况发生,所以有必要把嫌疑人羁押在B市看守所,嫌疑人应该涉案比较重,但不是异地羁押的必要条件。
2、换一种情况,嫌疑人有共犯、从犯的如果羁押在同一个看守所,可想而之串供的情况必然发生,如果楼主对看守所比较了解也会提出,现在的看守所都有分号,可以分号羁押而避免相互接触,那么大型的盗窃团伙呢?100多嫌疑人怎么羁押,所以还是要异地的~
可见异地羁押并不是嫌疑人触犯法律的轻重,而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侦查策略所决定的。
最后再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楼主就会了解的更透彻了,假设嫌疑人为A市看守所的民警,如果被刑拘,那么该嫌疑人则不可能被羁押在A市其工作的看守所,只能选择异地羁押了。
给你解答清楚了吗?

有三种可能,你自己判断吧
1 行为人是B市的户口;
2 行为人与B市有密切关系,如立案是在B市立案的,虽A市抓捕,但管辖还是归B市;
3 审判在B市,为便于审理工作,转至B市管辖。

重犯一般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羁押在上级看守所,也可能是主要犯罪地在B市。

合法,不容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