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1条法律,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0:49:48
就是,小孩把非常贵重的东西未经父母允许送人了,根据哪条法律可以要回,急!!!!!!!!要说明出于哪本法律哪章哪条,好象是什么儿童无权处理......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
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由以上可知:如果你的孩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做出的将东西送人的行为没有经过父母(即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那么此行为即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父母不同意的话那就否认了此行为的效力,此时此赠与行为被撤销。

您的孩子多大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你所说的民法上称之为赠与行为,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你比对一下法条就可以提出你的诉讼请求了。

孩子小于10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出的行为均为无效,法定监护人可以向被赠与人要回财物;

孩子小于18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精神状况、智力情况相对应的行为。若超出上述范围,法定监护人有权选择否认或追认该等超出能力范围的行为,不追认,该等行为无效。你的孩子如果做出此等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财产,不行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你没有说财物的价值以及孩子年龄。大概可以参考的就是上述意见了。详细的内容参考民法通则及其意见、合同法总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