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受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27:10

这个问题太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对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采取列举式和排除法两种方式来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你可以自己仔细看看,一般来说,只要是对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行政职能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且与原告有利害关系的,原告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然,复议前置的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