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发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29:20
我因业务关系购买了两张发票,为普通国税商品发票,面额一张为19000,一张为8000,共计27000元.近日做假发票的被抓,我也被传唤,是特警队传唤的,做了笔录.特警队叫我交5000元保证金,不知合理不合理?我购买的数额够得上处罚吗?

首先,你如果仅仅是购买了普通发票,然后是公司使用为了避税逃税之用的话,那么可能犯“逃税罪”,但“偷税罪”是结果犯,它必须达到法定结果才能成立。法定结果(即偷税罪成立的最低标准)有两个:其一,偷税数额达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其二,行为人因偷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这两点呈并列关系,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点,即可构成偷税罪。第一点要求行为人既要达到“一万元”这一绝对数额标准,又要达到“百分之十”这一相对比例标准。

但是,如果你购买了发票是为了在公司进行报销,那么性质是不同的,你侵犯了公司的利益,有可能犯“职务侵占罪”,该罪的起刑点较低:1.5万元。

你上面说的5000元保证金,那应该不是对你的罚款,而是类似“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

无论是触犯刑法还是触犯行政法(发票管理办法一类的,此类处罚的机关应该是税务局),公安局的经济侦查支队(简称“经侦队”)都无权对你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