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帮我啊 ~~~感激不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31:43
大家好啊~我是一个售楼小姐,我的底工资是800元加提成。 在前几天我辞职了。由于我上班时间没有满三个月,而且还是试用期没有卖出过一套房子,我们同事悄悄告诉我说老板只打算发了我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400元,他的理由是我没有为公司创造利润。公司培养我出来没有创造利润就想离开发400元给我就不错了。还说反正又没有和我签过劳动法,我奈何不了他,我想问问大家是不是这样就真的不能去告赢他呢?而且之前他抄掉的3个员工也是同样没有发工资完整给别人 ,就给了600元一月,理由是他们的工作只值得这样的工资,而且也是没有签劳动法,当时他还说没有签劳动发是可以一分钱都不发的。是这样的吗? 大家知道的请告诉我好吗? 行的话我就去告他去!~~今天我去领工资 只领到了半个月的工资,这回他转变策略了,说以前就有一项规定是三个月没有业绩最后一月工资只发半月的,还是一直都在个人的置业档案里面,我没有注意看,我离开前问过主管,问过副总工资怎么算的,他们都没有和我说起过这东西,现在就每个人都不承认我问过了,说是我没有问过他们,都说我没有看仔细,但是我怀疑是他们自己在我离开公司的那几天自己弄了那规定放进去里面的,而且我都没有看见,当然那上面也没有我的签名 ,明天我想去劳动部门告他们 ,请我这样的情况能赢吗?

可以的,到劳动监察进行投诉或者举报,由他们出面来解决这件事情. 如果对方否认你在公司做过,你可以叫同事作证。不过你是在试用期,厂家是无权扣下你的工资.不过你的工作任务没完成,可以能得不到赔偿,但是月薪可以要回

打那多字谁看的请

这一行的工资是最没保障的,让同事作证几乎实现不了,因为同事都卖过房子,售楼处欠你同事的提成会远远比你多,同事如果给你作证,那他们都会被找理由辞退,他们的钱也拿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