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合同工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3:32:01
我想请问一下,在政府部门上班,但是是合同工,主要是宣传组织这类的活动,其实平时什么都做,端茶送水等等的,工资能给到多少啊?
厦门市区的,给我个大概的参考下哦~

政府部门属于用工主体的,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和调整。
用工代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就应该以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资数额进行发放,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根据你们地区的情况,一般大于地区最低工资.
朋友,你要注意哦!~既然你是"合同工",就和"公务员"不一样,建议你去看看新的劳动法哦!~~~

朋友,加油吧!~~

跟当地的情况有关系,也就是不低于最低工资吧.像是我这里法院等地方,没有编制的人都开几百块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