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的赔偿和工伤鉴定赔偿是否相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49:44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因工伤骨折,已经开始康复治疗,前几天我去公司处理赔偿问题,公司答应在我确定不需复查之后支付全部医药费;接着我提出要求鉴定工伤,公司说鉴定周期比较长,而且如果鉴定的话,医药费也要等到工伤鉴定完一块赔偿。自己总感觉公司在找借口不想让我去做鉴定,自己又不明白具体的原有,请各位专业人士给个准确详细解释,不胜感激!

还是要求工伤鉴定。 这样你在今后的生活中才会有所保障,工伤鉴定的周期不是很长的呀,治痊后三个月就可以鉴定的。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要求做伤残鉴定,然后按鉴定等级向公司索赔。不赔就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做的没错,没有等级,怎么赔付你?

如果现在很需要用到钱,可以叫公司先支付部份赔偿金,待评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向公司按工伤级别给你赔偿..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说的工伤是你自己认为的,还没有经过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原则上来说,没有劳动部门的认定是不能称作工伤的.所以还是应该鉴定.如果够伤残的话,还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至于药费,在医保局参保的话,确是治疗结束后用票据报销.如果治疗期长的话也应该可以先报销一部分的,但是这个我没具体操作过.如果你们没有参保的话,那就只能是企业自己出钱了.当然管企业要钱是比较困难的,但是也不是一点希望也没有.